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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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责范围
分类:部门职责 发布人:湖北职院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28 09:00:11阅读量:

一、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活动。

二、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会活动计划。

三、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筹备与组织并按期召开院工会会员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办理学院教代会交办的事项,做好提案的落实及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五、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职工的困难,为学院排忧解难。

六、协助学院搞好教职工福利和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丧后事宜。

七、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调解教职工及家属之间的纠纷。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家庭、工会积极分子评比活动,组织教职工参与赈灾活动。

九、管好“职工之家”,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十、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

十一、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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