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12号文件,简称《实施意见》)。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就此接受湖北日报记者专访,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4年11月26日,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老干部工作的特殊重要地位、老干部工作的可持续推进、老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等作出了重要论述、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强调,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会加强、不会削弱。2016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文件,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名义印发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性、纲领性文件,为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基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就此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3月,省委常委会决定由省委老干部局代为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将该文件制发纳入党内立法计划。根据省委安排部署,省委老干部局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调、执行立法审查,圆满完成文件起草工作。今年2月,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查《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重要原则性问题,同意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重视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和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以及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的基本要求,是顺应社会老龄化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离退休干部工作改进创新、科学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于广大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问:《实施意见》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依据中央《意见》内容,坚持落实精神不漏项,结合实际有创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坚持中央精神,又体现湖北特色;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问题导向;既坚持继承传统,又坚持改进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制度安排。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有理有据有特色。每一条每一款都有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并结合湖北实际体现湖北特色。二是合情合理合法规。新的要求新的措施合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合乎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理性诉求,合乎现行涉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经验做法。三是细化量化标准化。一些具体要求尽可能细化量化,进一步提高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问:《实施意见》明确了哪些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7条。第一部分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加强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涵盖了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建好管好用好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等四个方面11条。第六部分明确保障措施,对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队伍保障。与中央《意见》相比,我们把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单独陈述,主要考虑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全面保障之后,老同志对精神生活的需求和发挥作用的愿望更加强烈,这方面工作将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是今后改进和加强的重点方向。
问: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完善布局、创新机制,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及党员管理的机制和办法。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善于运用社会、社区、社团等多种资源,善于借助市场、志愿服务等多种手段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坚持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相结合,让离退休干部安享幸福晚年。
问: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答:一是要求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理论学习、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参观学习、在职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等制度,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二是要求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三是要求利用老干部党校、老干部讲坛,订阅必要党报党刊、涉老报刊等学习资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老同志就近就地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利用省内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健全和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进行走访慰问。
问: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有什么新要求?
答:一是要求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二是要求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建与在职人员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三是要求省市县三级设立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与同级老干部局合署办公,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四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按照“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具体要求,推动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是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六是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同志工作补贴。改进和创新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七是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问: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有什么新要求?
答:一要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健全省属企业资金保障帮扶机制。按规定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护理费、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完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措施,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便利。二要切实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做好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活动和学习安排、发挥作用等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积极推进社区“四就近”工作。三要建立完善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
问: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答:一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逐步建成覆盖市(州)、县(市区),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的老年大学网络。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二要逐步规范学习活动场所管理。扎实开展创建省级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示范校活动。省、市两级老干部(老年)大学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将老年大学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要推动老干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三要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健康的老年文体活动。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文艺体育团体等涉老社团组织的指导。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问:离退休干部工作如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老同志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参考。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科技园区、专家服务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和志愿服务。
问: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保障?
答:一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坚持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宣传、编制、发改、财政、卫生计生、民政、国资、文化、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离退休干部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二要健全规范离退休干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老干部工作机构建设,合理调剂配备工作人员,确保老干部工作机构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中,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老干部工作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三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工作力量,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培养提高工作。要关心爱护老干部工作者,加强干部教育、培养、交流、使用,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问: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安排部署?
答:一要抓深入学习。采取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领会、深刻把握《实施意见》内涵,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抓落地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各单位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对一些方向性、原则性要求,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实践、稳步推进。三要抓检查督办。中组部和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就《意见》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地各单位要抓好自我检查和督办落实,并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更好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持续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