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各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为契机,团结引领广大教职员工,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强校有我在行动”为重要抓手,选树一批身边榜样,营造文明、和谐、清廉的家风、校风,不断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五好文明家庭”、“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编在职教职工及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工作学习好
(1)爱党爱国,爱校爱家,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忠于职守,事业有成。
(3)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家庭和睦,勤俭持家好
(1)夫妻恩爱,民主和睦,勤俭持家。
(2)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教育子女有方,子女成才。
(3)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家庭成员身体健康。
3.邻里友爱,团结互助好
(1)邻里之间团结互助,礼貌待人,济困扶危。
(2)遵守社会公德,不扯是非,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侵害他人权益。
(3)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搞好门栋关照,保持楼梯间整洁。
4.优生优育,遵纪守法好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自觉学法、执法、守法。
(2)移风易俗,家庭成员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自觉遵守《婚姻法》,严格执行国家优生优育政策。
(4)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社区管理。
(5)自觉遵守社区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诚信履约。
5.家庭美化,清洁卫生好
(1)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自觉参加公共卫生清扫。
(2)积极开展居家环境净化、美化、绿化活动,小区内不违规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3)保持室内整洁,不乱倒垃圾、脏水、赃物,不影响他人卫生。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2.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定,关心学校与工会建设,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维护集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勇于对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热情为大家服务。
4.立足本职,完成工作任务好,遵守职业道德,发扬友爱精神,搞好团结互助。
5.积极参与校内外,社区疫情防控,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工会会员。
(三)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对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围绕学校工会中心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分会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群众反映好。
3.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成效显著。
4.积极主动完成工会其他工作。
三、名额分配
以各分会为单位,“五好文明家庭”按5%、“工会积极分子”按10%的比例进行评选,“优秀工会干部”每个分会推荐1人。
分会名称 |
指标数 |
备注 |
五好文明家庭 5% |
工会积极分子 10% |
优秀 工会 干部 |
机关一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处) |
3 |
5 |
1 |
|
机关二 (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2 |
5 |
1 |
|
机关三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团委、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
3 |
6 |
1 |
|
机关四 (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
3 |
6 |
1 |
|
机关五 (工会办<离退休工作处>) |
1 |
1 |
1 |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4 |
7 |
1 |
|
财经与旅游学院 |
3 |
6 |
1 |
|
医学院 |
3 |
5 |
1 |
|
口腔医学院 |
2 |
3 |
1 |
|
护理学院 |
3 |
5 |
1 |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6 |
1 |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5 |
1 |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3 |
1 |
|
卫生技术学院 |
2 |
5 |
1 |
|
医学基础部 |
3 |
5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3 |
1 |
|
公共课部 |
4 |
7 |
1 |
|
体育部 |
2 |
3 |
1 |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2 |
1 |
|
图书档案馆 |
1 |
3 |
1 |
|
信息化中心 |
1 |
1 |
1 |
|
附属惠济医院 |
1 |
3 |
1 |
|
合计 |
51 |
95 |
22 |
|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分会召开全体会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对照分配名额、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2.各分会评选完毕后,认真填写“五好文明家庭”、“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见附件),经分会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6日前交学校工会办公室。
3.“优秀工会干部”每个分会推荐1人(优秀工会干部指校工会委员和各分会委员)。
4.五好文明家庭”、“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不得重复评选,所有的评选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附件:
1.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2.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3.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