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工匠学院(以下简称“工匠学院”)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管理,纵深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精准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及大国工匠后备力量。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湖北省总工会荆楚工匠学院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荆楚工匠学院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匠学院依托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卫生技术学院等学院建设运行,联动孝感及武汉都市圈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共建共管。学院实行“一套运行机制、多元平台赋能”的管理模式,集人才定制培养、社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产业技术创新、工匠文化传播五大核心功能于一体。
第三条 工匠学院运行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党建引领、匠心铸魂:坚持党建领航育人全过程,将劳模、劳动、工匠“三个精神”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各环节,筑牢学生职业素养与匠心品格。
2. 产教融合、精准适配:推动教学流程对接企业生产流程、课程体系对接岗位职业标准、人才培养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3. 校行企政、共建共治:明晰学校、行业、企业、工会各方权责边界,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治理格局。
4. 育训并举、赛教相融:统筹全日制学历教育与社会化职业培训,以技能竞赛赋能教学改革、以实训演练夯实技能根基,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训、以赛促改、以赛促创。
5. 动态赋能、提质增效:建立全过程质量评价与闭环改进机制,以绩效考核、质量评估驱动学院内涵建设,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运行范围
第四条 工匠学院聚焦育人、育才、育匠核心使命,主要承担五大核心职能:
1. 定制化人才培养:面向在校学生开设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班,开展精准化定制培养,健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育人体系,提升学生岗位适配能力。
2. 社会化技能赋能:面向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城乡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开展岗位技能进阶、新兴技术应用、数字技能提升等专项培训,服务地方就业创业与产业升级。
3. 技能赛事承办集训:统筹开展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备赛及办赛工作,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标准,建设标准化实训模块与赛事保障体系。
4. 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依托朱志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集聚师生与企业工匠力量,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工艺改良、成果转化等创新服务,助力企业技术升级。
5. 工匠文化浸润传播:常态化运营“三个精神”主题展厅、工匠讲堂、劳模工匠进校园等文化载体,传播匠心文化、厚植工匠底蕴,营造崇劳尚技、精益求精的育人氛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工匠学院各专业育训教学点、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技能大师与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及学院全体专兼职教师、参训学员、管理人员及所有参与工匠学院建设运行的相关人员。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六条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工匠学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会、继续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及各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审定工匠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项经费预算、重大校企合作协议;统筹协调校内校外各类资源,解决学院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督导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第七条 工匠学院办公室
工匠学院办公室挂靠学校工会,设主任1名、专职干事2名,为学院日常运行专职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日常管理与统筹运转;统筹项目立项、班次规划、排课排训工作;规范管理学员学籍、培训档案;对接校企合作单位,推进协同育人项目落地;完成各类数据统计、材料填报、督导迎检、台账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 专业育训教学点
依托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护理等重点二级学院设立专业育训教学点,教学点负责人由对应二级学院院长兼任。
主要职责:结合专业特色与产业需求,制定本专业工匠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培训资源包;统筹管理专业兼职师资队伍;组织开展专业实训、技能教学、考核评价等育训工作。
第九条 校企协同工作机构
1.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企业技术总监、校内专业带头人、行业资深专家共同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项目、育人模式改革等核心工作,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提供行业指导。
2. 技能大师、劳模驻校工作室:实行“校内骨干教师+企业资深工匠”双带头人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室工作量单独核算、专项认定,保障技术攻关、师徒带教、技能传承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章 人才培养与培训运行
第十条 班次设置与培养模式
1. 短期技能培训班:分为初级基础班、能力进阶班、高端研修班三个层级,推行“菜单式选课+项目化实训”模式,精准匹配不同群体技能提升需求。
2. 技能竞赛集训班:根据各级技能竞赛赛项要求动态组建集训班级,采用学期常态化集训、暑期集中强化训练相结合的模式,全力培育竞赛型技能人才。
第十一条 教学组织实施
1. 全面推行任务驱动式、项目导向式、企业实景实操式教学,强化实践育人,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比不低于总学时的50%,着力提升学生实操能力与岗位实操水平。
2. 校内机电实训基地、护理仿真基地、网络安全实训中心、冰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等优质实训场地资源,优先对工匠学院开放,实行线上预约、统筹排课、规范使用的管理模式。
第十二条 学员规范化管理
1. 在校工匠班实行择优选拔、动态淘汰机制,通过入学筛选+综合考核选拔优质生源,建立末位淘汰、择优补位的动态管理体系,保障育人质量。
2. 社会参训学员实行统一培训学号台账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核发学校培训结业证书,并协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3. 鼓励学员参与技术创新攻关、各级技能竞赛,相关成果可折算对应学分或培训积分,积分结果与评优评先、技能津贴、结业认定等直接挂钩。
第五章 师资与资源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师资队伍建设
搭建校内专任教师、校外行业工匠双向融合的动态师资资源库。要求校内参与工匠育人的教师,每年累计下企业实践时长不少于2个月,深耕产业一线、更新行业认知;择优聘任行业劳模、技术能手、企业资深工匠、技术骨干担任兼职导师,统一发放聘书、规范核算课酬,构建专兼互补、校企互通的高水平育人师资队伍。
第十四条 实训资源管理
1. 实训设备、场地实行“工匠学院统筹调度、所属二级学院日常托管”的管理模式,场地设备使用排期全程线上公开,实现资源共享、高效利用。
2. 学院自建、校企共建的课程资源、教学案例、微课视频等教学素材,统一入库、全校共享,资源知识产权归属严格按照校企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3. 建立年度资源效能盘点机制,每年对实训场地、设备、课程资源利用率进行专项核查,对闲置率超20%的资源启动预警机制,督促专项整改、盘活存量资源。
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与管理
工匠学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学校年度专项预算资金、省总工会荆楚工匠学院专项补助资金、企业合作赞助资金、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社会化培训合法结余收入。学院专项经费实行预算单列、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经费支出范围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师资课酬发放、实训耗材采购、技能赛事组织、课程资源开发、工作室日常运维、工匠文化平台建设、育人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社会化培训收入按学校既定比例反哺工匠学院建设发展,教师参与培训、集训、赛事指导等工作量统一折算为教学绩效。
第七章 考核与质量保障
第十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
建立全方位、可量化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核心考核维度如下:
1. 人才培养成效:重点考核订单班培养规模、社会化培训总人次、学历与技能证书获取率、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率。
2. 赛教教研成果:重点考核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数量、教学改革项目、育人成果奖项等。
3. 产教融合深度:重点考核企业工匠授课时长、校企共建课程与实训项目数量、横向技术服务到款及成果转化效益。
4. 工匠文化建设:重点考核“三个精神”主题活动开展场次、文化宣传报道及品牌建设成效。
第十九条 考核实施与结果运用
采用“学院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综合评议+上级工会随机抽查”的多元考核模式,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直接与专项经费拨付、年度评优评先、项目申报、师资激励等工作挂钩,以考核倒逼质量提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工匠学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适时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遇上级政策、制度调整,遵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工匠学院
2024年10月16日